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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分割的财产有哪些
离婚分割的财产有哪些

一、离婚分割的

财产有哪些

离婚时,配偶可分割的婚内财产包括:婚期内的工资、奖金、劳保报酬,生产经营投资收益,知识产权收益,继承或受赠未明确给一方的财产,及其他共同财产。但婚前财产、人身伤害赔偿等个人财产不可分割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
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

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二、离婚分割的财产不给怎么办

倘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,涉及到的财产分配问题其中一方拒绝支付应得部分,另一方首先应当尝试与之进行理性、坦诚的协商交流,以便清楚地了解对方持有的拖延观点和理由。若经过反复商议仍未能达成一致,可依照法定程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。由于离婚财产分割事宜具有法律约束力,双方均负有严格遵守判决或协议规定的义务。在此种情形之下,法律将坚决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
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
三、离婚分割的房产怎么办理过户

离婚涉及财产分配办理房屋产权分割过户,先由双方达成共识并准备离婚协议、离婚证、身份证、房地产权属证书,经司法途径离婚的还需带判决书或调解书。然后双方共同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,可能涉及契税等税费支付,流程所需时间因地域和情况而异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
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
离婚时可分割的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知识产权的收益;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(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);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需要注意的是,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,如一方的婚前财产、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,是不能分割的。

发布时间:2024-11-21  阅读:41 次  【打印此页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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